克拉2氣田總體開發(fā)方案地面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通過了水利部驗收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wǎng) 上傳日期:2010-10-25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2010年10月17日,水利部在烏魯木齊市主持召開了克拉2氣田總體開發(fā)方案地面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會議。黃委會黃河上中游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等單位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克拉2氣田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拜城縣境內(nèi),于2003年8月開工建設,2004年11月完成投產(chǎn),設計年外輸天然氣規(guī)模106.6×108m3。工程主要由內(nèi)部集輸工程、中央處理廠工程、外輸管道工程及配套工程組成。防治責任范圍為1244.04hm2,項目總投資50.98億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資2425.68萬元。
該項目依照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工程措施有漿砌石排水溝、漿砌石擋土墻及漿砌石護坡,共100165m3,完成土地整治33.08hm2,復耕37.00hm2,土質(zhì)防洪堤106950m3,管道土埂修整土方量32.94萬m3,完成植物措施面積9.2hm2。防治指標達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會議同意該工程水保設施驗收通過。
黃河上中游管理局監(jiān)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