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組織開展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督促檢查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 上傳日期:2010-12-28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根據(jù)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督促檢查的通知》(辦水保[2010]464號)的要求,12月22日至23日,太湖局副局長葉壽仁帶領檢查組,對福建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進行了督促檢查,福建省水利廳吳章云副廳長陪同檢查。
檢查組先后查看了清流縣、永定縣的水庫庫區(qū)和移民安置區(qū)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建設現(xiàn)場,召開座談會聽取了各試點工程縣(區(qū))的情況匯報。檢查組認為,福建省水利廳和各試點縣政府對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作高度重視,前期工作扎實,試點縣成立了領導小組,實行了公示、招投標、合同等管理制度,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制定了工程管理辦法,試點工作有序推進。檢查組要求:下階段工作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項目管理,嚴格規(guī)范直補農戶報賬制度,做好公示和信息月報;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做好驗收資料的收集整理等。
葉壽仁強調: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各試點縣要嚴格按批復的方案實施,“把錢花好、把活干好、把好事辦好辦實”,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建設任務,改善庫區(qū)移民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山丘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
太湖局水保處 臧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