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安排部署黃土高原地區(qū)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 上傳日期:2015-06-11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防汛救災專題會議精神,確保淤地壩工程度汛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防總于6月9日向山西、內蒙古、河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等7?。ㄗ灾螀^(qū))防指和黃河流域防總發(fā)出《關于做好2015年黃土高原地區(qū)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對黃土高原地區(qū)淤地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六項要求,一是嚴格落實淤地壩安全度汛責任。要高度重視淤地壩工程安全運用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淤地壩防洪度汛責任納入各級防汛責任體系,逐級落實防洪度汛目標、任務、責任和措施。骨干壩和重要位置中型壩要逐壩落實責任。二是加強汛情預報和汛期值班。要了解掌握各地暴雨動態(tài),做好防汛信息預報和預警,嚴格執(zhí)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各級防指要組織對淤地壩防汛值班情況進行督查。三是加強隱患排查。要及時對淤地壩工程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整改排除安全隱患。特別是下游有村莊、學校、工礦、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的病險淤地壩,要逐壩進行重點排查整改,確保安全度汛。四是加強度汛安全管理。要組織編制淤地壩工程防汛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淤地壩工程調控運用的監(jiān)督管理,嚴禁蓄水運用,對汛前、汛期有蓄水的要通報違規(guī)行為并監(jiān)督其及時排空。要督導有關建設和施工單位,在保證施工質量與進度的前提下,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確保在汛前達到施工期防洪標準,并制定度汛應急方案。五是加強應急處置。強降雨期間,對下游有村莊、學校、工礦、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的病險淤地壩,要強化巡查值守,確保險情及時發(fā)現(xiàn)、迅速處置。要完善應急搶險和人員轉移等預案,做好下游群眾的轉移避險和安置管理,防止險情尚未解除情況下因擅自返回造成的傷亡事件。六是加強信息報送。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向黃河防總和國家防總報送工程險情、災情信息,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誤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