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約談3個部批生產建設項目督促落實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意見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 上傳日期:2017-05-09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5月5日,太湖局會同福建省水利廳在福州市約談部批生產建設項目福建省莆田市仙游金鐘水利樞紐工程、福建三明沙縣機場、新建鐵路向莆線向塘至莆田(福州)段生產建設單位,督促落實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意見。
近一年來,太湖局會同福建省水利廳對該3個項目開展了現(xiàn)場檢查和專題會議檢查,針對水土流失問題印發(fā)了監(jiān)督檢查意見。隨后,建設單位開展了部分問題的整改,但是仍存在著部分主要問題沒有整改落實問題。為此,太湖局根據(jù)《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辦法》要求,向建設單位行文進行約談。
約談會上,太湖局、福建省水利廳聽取了3個項目生產建設單位關于水土保持監(jiān)督檢查意見落實情況的匯報,就有關問題交換了意見,明確了各項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實、變更、驗收等主要問題的整改完成最后期限,形成各方簽字確認的行政約談記錄表。
太湖局水土保持處,福建省水利廳水土保持處、福建省水土保持監(jiān)督站負責人和代表,3個項目生產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了約談。
太湖局水土保持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