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完成江蘇浙江福建三省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第二次督查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wǎng) 上傳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根據(jù)《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關于開展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態(tài)〔2017〕7號)要求,11月9日至12日,太湖局由吳浩云副局長、吳志平副巡視員帶隊組成兩個督查組,分別對福建省和江蘇、浙江省的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開展了年內(nèi)第二次督查。
督查組重點督查了三省2017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進展情況、2018年度項目前期儲備情況、往年工程驗收情況以及信息管理系統(tǒng)應用情況。其中,2017年項目現(xiàn)場抽查了江蘇省宜興市、浙江省安吉縣、福建省浦城縣的中央財政資金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以及福建省南安市的中央預算內(nèi)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各縣隨機抽查了1條小流域。
督查期間,督查組依據(jù)批復的實施方案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各項治理措施均隨機抽取一定比例圖斑進行復核,并查閱了項目審批、投資下達、施工記錄、監(jiān)理記錄、資金使用與撥付等文件資料;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了江蘇、浙江、福建省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情況匯報,要求下階段要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規(guī)范建設管理,確保工程質(zhì)量,加強已建成水土保持設施的運行維護;部分縣要加大配套資金投入,加強技術支撐。
太湖局、江蘇、浙江、福建省水利廳有關部門負責人,各檢查縣政府分管領導及水利局負責人陪同督查。
(太湖局水土保持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