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時間遏制風沙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啟動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 上傳日期:2002-03-20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北京3月19日訊 記者彭俊《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規(guī)劃》日前獲國務院批準。全國六大林業(yè)重點工程之一的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在歷經兩年試點的基礎上全面啟動實施。 該工程計劃用10年時間,通過采取多種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增加森林覆蓋率,治理沙化土地,減少風沙和沙塵天氣危害,最終使京津及周邊地區(qū)生態(tài)有明顯的改觀,從總體上遏制土地沙化的擴展趨勢。 據了解,京津及周邊地區(qū)的生態(tài)先天脆弱,除京津兩地沙源外,特別是處于京津地區(qū)上風向的內蒙古渾善達克沙地、烏盟后山、河北壩上、山西雁北等地區(qū),分布著廣闊的沙地,是導致京津地區(qū)遭受風沙危害的主要沙塵源地。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建設范圍西起內蒙古的達茂旗,東至內蒙古的阿魯科爾沁旗,南起山西的代縣,北至內蒙古的東烏珠穆沁旗,東西橫跨近700公里,南北縱跨近600公里,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五省(區(qū)、直轄市)的75個縣(旗、市、區(qū)),總面積為45.8萬平方公里。其治理對策是:第一,封禁保護現有的森林,杜絕一切經營性的采伐活動。第二,對流域內的陡坡耕地和庫區(qū)周圍的坡耕地,積極實行退耕還林。第三,加快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步伐,減少入庫泥沙。第四,在現有荒山荒地上營造喬灌草結合的復層水源涵養(yǎng)林。第五,大力營造防風和固沙林,形成防風阻沙固沙體系。第六,調整畜種結構,改變牧業(yè)生產方式,變放牧為圈養(yǎng)。第七,營造農田林網和牧場林網。第八,在燕北地區(qū)開展生態(tài)移民。按工程計劃,從2001年到2010年,將完成退耕還林3944萬畝、營林造林7416萬畝、草地治理15942萬畝,修建水利配套設施113889處,小流域綜合治理23445平方公里,生態(tài)移民1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