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站順利調解一起較大水土流失糾紛案
來源: 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網(wǎng) 上傳日期:2003-12-10 打印本文章 【字體】 大 中 小
今年6月,三明市水土保持監(jiān)督站接到尤溪縣隘頭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尤溪縣官洋水電有限責任公司狀告京福高速公路(福建段)SA13標施工單位-----吉林交建項目部,在高速公路施工中造成隘頭水電站庫容淤積、官洋水電站尾水阻塞的水土流失糾紛一案,該糾紛自今年5.16洪災之后經有關部門多次組織協(xié)調未果。7月2日,三明市、尤溪縣水土保持監(jiān)督站執(zhí)法人員會同三明市高速公路指揮部駐洋中代表處、官洋水電站、SA13標(吉林交建)項目部等各方負責人、技術人員前往現(xiàn)場調查、取證。調查結果表明:隘頭、官洋等水電站庫區(qū)上游河道泥沙淤積主要是由于吉林交建項目部施工段(SA13標)造成的,隘頭、官洋水電站受水土流失危害事實存在。經過多次反復調解,10月中旬各方最后達成共識:由SA13標(吉林交建)項目部一次性賠償受害方45萬元,解決危害的方案、清除泥沙形式及工作由受害方自行負責,并形成書面協(xié)議。目前,45萬元已全部到位。
(三明市站供稿)